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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日报 记者 杨晓妍
7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今年12月底。
日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通知》,明确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相关要求。据介绍,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1500元/人的扩岗补助。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方式,由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发放。“免申即享”即通过本地数据比对和审核部端比对下发数据的方式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免申即享”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企业推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一次性发放扩岗补助。“自主申请”即企业通过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服务窗口进行申请。企业自主申请的,可在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
“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维护就业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率,让企业知悉并运用政策,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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